你问刑事拘留结束的时间?这个真的说不准,要看具体情况,比如案件有多复杂,搜集证据顺利不顺利什么的。一般的规矩是这样的,公安局要是觉得拘留的那个人得抓起来,应该在他被拘留后的三天内,报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当然,如果情况特殊,比如说这货跟老鼠一样到处跑来跑去,或者又犯了好几次事儿,或者是和别人一起干坏事的大坏蛋,那公安局就可以把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延长到30天。然后,检察院会在收到公安局的申请逮捕书后的7天之内,做出批准逮捕还是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不同意逮捕的话,公安局就要在接到通知后马上放人,还要告诉检察院放人的情况。如果还需要继续调查,而且这个人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就可以依法给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