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存在以下延期交房之情况,便有权采取法律手段加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如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通知购房者收取房屋,或者其通知交付的期限并不符合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其次,若在开发商通知购房者接收房屋之时,购房者发现该房屋并不符合原先约定的交房标准,且选择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同时也要求开发商对由于延期交房而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予以赔偿;最后,即使购房者依照约定完成了房屋接收工作,但其后却以所接收之房屋不符约定的交付条件为由,向开发商提出承担逾期责任的请求。此外,若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的现象,可先行向开发商发出催告交房的函件,若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收到开发商关于交房的回复,则购房者即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