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危险驾驶罪为例,此项罪名通常涉及到在道路上酗酒后仍然驾驶机动车辆、进行竞速竞赛或过度加速超车等极度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而其定义的关键则在于该行为是否对公众安全构成了实质性的威胁。举例来说,如若行为人对于自己所实施行动可能引发严重后果有清晰的认知,然而却依然我行我素,那么,便极有可能会被确认为是危险驾驶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