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前提必须是经营者在供应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欺诈行为。所谓欺诈,即经营者通过捏造虚假信息、扭曲事实真相以及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来误导消费者,从而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并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此类欺诈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在商品或服务的宣传广告中,制作和发布虚假且易引起误解的广告;
(2)对商品的价格进行虚假标示;
(3)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商品产地,以及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4)商品存在瑕疵却未向消费者如实告知;
(5)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6)诈骗消费者预付款项;
(7)利用邮购销售方式骗取货款但未能按约提供商品或未按约定条件提供商品;
(8)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