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处理追偿权纠纷时,当事人自行选择是否聘用律师这一行为具有绝对自主权,并非诉讼环节中必然要进行的步骤。对于那些纠纷脉络清晰、证据材料充足且诉讼管辖法院无可争议的案件,我们并不强制要求当事人必须聘请律师参与其中。毕竟,律师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对委托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目前,仅有刑法中所明确规定的少数特定情形下,被告方当事人才需具备律师的协助。
若追偿权纠纷所涉案情及证据状况较为复杂,我们强烈建议您先行咨询相关法律专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决定是否有必要聘请律师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