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工伤致死赔偿额度的设定并非按照就业身份的不同来加以区分,而更多地依赖于相关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测算方法与参考要素,如当地的人均工资水平、受害者及其亲属的经济情况等等。在我国现行制度下,所有符合法定工伤界定范畴内的劳动者,他们的家属均有权利依照法律程序申请并获取相应的赔偿金,且赔偿标准是全国统一且公正的,绝无因职业之异而产生任何差别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