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其中一位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然而另一方并不赞同此类决定时,法院一般会首先采取调解措施来解决问题。倘若调解无果,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设定相应的审判期限。在普通程序下,审判期限通常为六个月;而在简易程序中,则为三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若首次提起诉讼后,法院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并且在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出现的前提下,原告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有一方坚决反对离婚,同时也不存在法定的离婚事由,那么可能就需要经历两次乃至更多次的诉讼,整个过程可能会持续长达一年至两年,甚至更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