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关于退房的时限并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然而,如果开发商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则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宣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所购房产并向开发商追偿相应的违约责任。以下便是可能导致退房的常见三种情形:首先是逾期交房达到一定限度;其次,如果房产存在严重的结构性质量缺陷,以至于无法通过修复手段恢复到原有质量水准或者即便经过修复也仅能勉强达到合约规范,则买方完全可以行使退房权;最后,若因开发商方面的人为因素造成买方无法合法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买方同样有权利选择退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