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该房产争议案属于民事诉讼范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鉴定流程的3个月时间应视为普通程序的宣告期限,并不包含在民事诉讼程序中的3个月时限内。若任何一方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并打算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那么第二次审理的过程将持续3个月。同时,若在房产纠纷中,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仲裁条款被判定无效,或双方明确表示愿意采用诉讼途径来解决争端,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权的相关规定,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