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无产权房屋引起的纠纷,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妥善解决。首先,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手段去解决问题。协商解决,通常是指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从而解决争端的一个过程。接下来,调解也是一个可行的途径。所谓调解,则是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依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由房地产管理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者相关的公共组织出面,依靠说服与教育的力量,引导双方当事人在遵循相关商品房销售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协议从而有效地化解购房纷争。再来,仲裁也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常见方法之一。仲裁,也被称为公断,在争议发生前或产生之后,买卖双方可以达成协议,自愿将争端提交给仲裁机关,由仲裁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制度的要求,作出对于各方都具有约束力的裁决。还有一种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的调解未能取得理想效果,或者即使有所成效,但当事人仍然坚持己见,或者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投诉,那么,这时候行政部门就会对这个纠纷进行处理,这就是所谓的行政解决。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方式都无法解决争议,那么最后的选择可能就是通过打官司——即诉讼解决。诉讼解决,顾名思义,就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者的共同参与之下,采取司法程序来解决这类购房纠纷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