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夫妻因分居两地而涉诉离婚事宜,通常情况下应向被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但若被告已经离开其居住地超过一整年时间的,则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正式启动诉讼程序之前,请务必准备齐全相关法律文件,包括起诉书、结婚证书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资料。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及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以决定是否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