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们常常说的“违约损失”,其实就是指你因为别人没按照合同规定来做而遭受的损失。这个损失主要包括两部分,一个叫“直接损失”,另一个叫“可得利益损失”。直接损失就是因为对方违约导致你本来有的东西变少了,比如说你签了个合同,本来应该按照合同执行,结果对方不干了,那你就失去了原本能得到的好处。可得利益损失就是你明明可以从合同中得到的利益,但是因为人家违约了,你没有拿到手的这部分利益。
确定这些损失的时候,我们要根据好多事情来决定。首先是要看我们当初签的合同里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其次,我们也要来看看这个违约的人到底是不是故意为之;最后我们还得看看当时的市场环境怎么样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