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往往会出现如下几种情形及其对应的处置步骤:若在这段时间内,涉案事宜早已被调查终结,那么公安部门应当立即解除对当事人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并给出取消案件或是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的决定。反之,若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且需要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则应重新做出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拘留、逮捕等方面的决定。
另外,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曾违反相关规定,待取保候审期结束时,便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前往银行领取已缴纳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