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新购房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作为买家有权与开发商进行积极协商,并请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妥善的整改。
然而,若经整改之后,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或者依然无法满足原有的约定标准,那么,买家便有权利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损失的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