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乱伐林木的立案标准会因不同情形而存在差异。通常而言,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且未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或者虽然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却违反该许可证所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采伐方式,肆意采伐本单位或本人所拥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又或者超出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且数量达到较大程度时,便会被立案。
其中,所谓数量较大,是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始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