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老板决定要把咱们调去另一家公司然后再签一份新的合同的话,那这里面可能会牵扯到经济补偿这个事儿。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来说,如果这份新合同把原来那份合同里头关于工作职责,上班地方,还有工资这些重要的东西都给改了,让咱们员工觉得自己吃亏了,那么老板就得按照咱们在这家公司干活儿的时间长短,每过一年就得付给咱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干了六个月以上但是不到一年的,那就按照一年来算;要是没干够半年的,那就给咱们半个月的工资当作补偿。
至于那个月工资,其实就是咱们在弄到这份新合同之前这整整十二个月内的所有收入总和除以十二以后得到的平均数。不过,如果新的合同并没有对上面提到的那几个关键点造成不好的影响,而且还是咱们自己愿意去签的,那可能就很难再去要求赔偿什么的了。所以还要看具体情况和掌握到的哪些证据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