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男方主动表示愿意放弃所有财产权益,那么双方可以先行进行深入的商讨并达成一份详尽的离婚协议,以明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扶养等各项事宜。随后,双方应携手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准备好各自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结婚证书等,共同提出离婚登记的申请。在此过程中,需要经历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待双方均已充分考虑后,再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离婚证书。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男方需明确表达其自愿净身出户的意愿,而法院将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最终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