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子女监护权的纠纷中,倘若其中一方并无坚实且稳定的工作收入,那么法庭将依据多元化的因素进行评估裁决。尽管如此,若此方在其他领域有着独到且显著的优势,例如有能力保障孩子享有更为安宁的生活环境、给予他们更充足的关爱陪伴以及优质的教育资源等等,同样有机会赢得子女的监护权归属。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拥有稳定的职业及可观的经济收入往往会对子女监护权的判决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决定性因素,最终的裁决仍需根据哪一方能够为孩子的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带来更大的益处而做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