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重度残疾的标准主要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来划分。根据这一标准,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其中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对于重度残疾,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 肢体残疾:重度(二级)是指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例如,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双大腿缺失等。
2. 视力残疾:重度(二级)是指盲,视野半径小于10度,或者视力极差,无法进行正常的视觉活动。
3. 听力残疾:重度(二级)是指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4. 智力残疾:重度(二级)是指智商(IQ)7岁及以上在20~34之间,适应行为(AB)重度障碍,WHO-DASⅡ分值18岁及以上在106~115分之间。
5. 精神残疾:重度(二级)是指WHO-DASⅡ分值在106~115分之间,表现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这些标准为重度残疾的认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