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关于拖欠的租金,这个要看您的租赁合同里双方的关于违约责任是如何具体约定的,对方是否构成违约,另外关于押金部分是如何约定的,是否能抵作租金?
第
二,关于您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三项及第227条的规定,如果您已经履行了催告的义务,也给了对方一个合理期限履行缴纳房租的义务,而对方仍未作出表示或是明确表示拒绝履行的话,您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如果您是一个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可不受是否有违约行为的限制,您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
三,关于您强行收回房屋,您可以通知对方来清理,如果对方拖延的话,可向该租赁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您自己是不可以强行将对方的物品清出的。房租逾期终止合同 这个问题可以参照上面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