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车辆购置担保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购车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认真协商,建设
方(车辆购置担保人愿意将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青苔泉一号坑土方部分拉用工程承包给乙方,工程款的结算形式以甲方担保给乙方按揭购置豪沃自卸车的方式结算,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由乙方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
置豪沃自卸车 辆(车架号号发动机号 ,)购车款共计 万元。用于甲方承包的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青苔泉一号坑土方拉用。
二、乙方首付按揭购车款每车70000元。
三、甲方为乙方车辆提供一年的车辆保险费万元。
(其中:交强险 元,第三人保险 元)。并将保险费单据移交乙方。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自购车之日起18个月的车辆运行
费用 万元(其中:每月支付购车按揭款 万元,每月支付施工所需燃油费 万元(按实际用量支付),每月支付每辆车两名司机工资8000元,车辆维修费3000元,高于3000元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车辆轮胎更换费用及司机伙食费)。
五、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车辆燃油的质量,并保证生产的安全和合理调度,在土方拉运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及人身安全损失及责任均有甲方负担。
六、甲方保证在乙方按揭购车还贷期间(2011年11月20日至2013年4月20日)为乙方提供足够的土方拉运工程进行施工还贷。至按揭购车还贷期到期还清贷款,甲方无条件将车辆所有权及所有手续、凭证交由乙方,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过户、入户手续。如在购车还贷期间,因甲方不能提供相应的工程量而导致还贷延期,剩余的购车贷款将由甲方承担。并无条件将车辆所有权及所有手续、凭证交由乙方,由乙方办理过户、入户手续。
七、乙方在甲方承包的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青苔泉一号坑土方拉用土方单程运距不超过2500米,每车每趟净利润不低于30元。工程款按月结算。乙方利润扣除甲方垫付的车辆保险费(逐月分摊)、购车按揭款、燃油费、司机工资、车辆维修费、轮胎更换费用、司机伙食费等,如有剩余,必须结算给乙方。
八、本工程款支付合同范本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