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您应首先接受工伤认定,随后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2. 住院伙食补助费:在您住院治疗期间,可以按规定领取住院伙食补助费。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您需要到其他地区就医,可以获得相应的交通食宿费用补偿。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果工伤导致您需要辅助器具,这部分费用也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报销。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如果工伤导致您生活不能自理,您还可以领取生活护理费。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根据您的伤残等级,您可能会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每月的伤残津贴。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因工伤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您可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如果工伤不幸导致死亡,遗属有权领取相关赔偿。9. 劳动能力鉴定费:与工伤相关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为了获得上述赔偿,您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您或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收集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目击者证言、医院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等。2. 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最好书面形式,并留存证据。3.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申请,您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4. 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医院出具的伤情诊断书、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等。5.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您的伤情进行鉴定,并确定赔偿事宜。6. 根据鉴定结果,您将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您对工伤认定或赔偿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