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调解协议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的,但存在多种特殊情形,具体如下:
? 一般情况:若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因为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如果当事人认为协议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或明显不公,或者签订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协议,法院经审查属实会裁决撤销并重新裁定。
? 协议无效情况:若调解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该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以起诉。
? 特殊调解协议: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调解协议,如经法院调解达成且双方签字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应申请强制执行而非起诉。还有某些劳动争议调解协议,在特定条件下不能直接起诉,需先经过劳动仲裁等特定程序。
此外,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