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急应对措施
申请暂缓执行
条件:需同时满足
已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人提出申请(近亲属不能代办)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无社会危险性
方式:提供担保人或按每日200元交保证金
时效: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立即申请
特殊情况请假
适用情形:升学考试、近亲属病危/死亡、子女出生等
流程:持证明材料向拘留所申请→报原决定机关审批
期限:最长7天,需提供担保人或按剩余天数每日200元交保证金
二、法律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
受理机关: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同级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
时限:收到决定书60日内
效果:复议期间可暂停执行(需满足暂缓条件)
行政诉讼
受理法院: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法院
时限:收到决定书6个月内
优势:可审查处罚合法性,成功率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