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引
(一)提出书面申请。
(二)提供企业基础资料及以下资料:
1、经年审的营业执照、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卡(证);
2、卖方已履行了对应交易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并能够提供商业发票、发货单、买方入库单或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文件;
3、卖方已履行了对应交易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并能够提供商业发票、发货单、买方入库单或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文件;
4、拟转让应收帐款情况,由卖方出具的应收账款证明书;
5、买方的名称、地址、帐号、开户行名称及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财务状况等资料;
6、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
(四)在人民银行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五)经营行与买、卖双方签定应收账款的监管协议。
(六)取得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