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的成立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意义上的生命指的是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这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对他人生命产生威胁或造成损害时,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
???? ○?实施剥夺生命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作为指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导致他人死亡;不作为则要求行为人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负有特定义务,例如医生对患者、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等,若不履行该义务导致他人死亡,也可能构成此罪。杀人的手段多样,既可以借助凶器,也能徒手实施,但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人,且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 ○?行为具有非法性:即该行为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像执行死刑、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等合法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即使经过受害人明确同意而剥夺其生命,比如“安乐死”,在我国仍属于故意杀人罪范畴,不过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 ○?存在因果关系: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以及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均以被害人死亡为必要条件。并且,只有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时,行为人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方面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动机多种多样,常见的有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程度,对量刑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