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主张的赔偿项目
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
计算:工龄27年 × 月工资 = 27个月工资
说明:公司结业属于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即使未签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主张。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计算:最多可主张11个月工资(自用工满1个月起至满1年前一日)
注意:因您工龄长达27年,可能已超过1年仲裁时效,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判断是否支持。
社保补缴或赔偿
补缴:可要求公司补缴27年社保(含养老、医疗、失业等),个人承担部分需自行补缴。
赔偿:若社保无法补缴导致无法享受待遇(如养老金损失),可要求公司赔偿实际损失。
未缴社保的额外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
计算:若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可额外主张2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公司结业属于终止合同,此项目需结合解除合同的主动性判断。
二、操作步骤
收集证据
工资流水、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龄)。
公司结业通知或破产清算文件(证明合同终止原因)。
申请劳动仲裁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社保补缴或赔偿。
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限,需尽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