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根据本幼儿园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幼儿园相关工作。乙方严格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忠实饯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因乙方有工作失职,不能胜任,不服从学校安排,不能和同事或学生和睦相处,教学质量低下等不利于幼儿园工作的现象,学校有权中途解聘并酌情扣除其未发款项,特殊严重者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乙方在工作期间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如因失职、失误造成幼儿在园发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的30%,乙方承担70%。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先前 所签订合同自动作废,乙方在聘期被本园解聘或经本园允许主动辞职,此协议自解聘之日起无效. 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法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