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从判决执行之日起,整个流程完成、罪犯被收监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但实际时间可能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流程和时间规定如下:
●?判决生效:从判决那天开始,有十天的上诉期,如果被告人不满意判决结果,可在这十天内提出上诉;若被告人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十天上诉期结束后,判决正式生效。
●?法院送达文书:判决生效后,法院会在十天之内开具执行文件,并送到羁押罪犯的公安机关(通常罪犯在看守所)。
●?公安机关送交监狱:公安机关(看守所)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不过,看守所可能要凑够一批人后再统一送去监狱,若等待凑齐人员的时间较长,收监时间可能会相应延迟。
另外,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