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居期间共同经营店铺的财产分割及如何证明共同经营所得,以下是关键信息整理:
一、如何证明店铺是共同经营所得?
基础法律原则
同居期间财产默认归各自所有,但共同出资/经营部分可按共有财产分割。需主动举证证明共同经营关系。
关键证据类型
书面记录:
? 与经营相关的聊天记录(如讨论进货、管理决策等);
? 签字的合同、进货单、出货单、记账凭证;
? 工商档案中非登记方的签字文件。
经营参与证明:
? 管理员工的记录、与第三方合作证明;
? 银行流水(如共同账户用于经营收支);
? 证人证言(客户、员工等证明参与经营)。
财产混同证据:
? 店铺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记录(如房租、生活开支);
? 长期同居且财务未独立(如共用账户、共同消费凭证)。
特殊情况处理
若一方未出资但深度参与经营(如负责决策、管理),法院可能支持分割经营收益。
若财务混同严重或同居时间较长,法院可能直接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财产分割方式
协商优先
双方可协议分割,例如一方继续经营并补偿另一方,或转让店铺后分配收益。
诉讼分割
评估补偿:委托第三方评估店铺资产(设备、存货、字号价值等),经营方支付折价款。
按贡献比例:若无法明确出资,法院可能根据经营贡献、同居时长、子女抚养等因素按比例分配(如6:4)。
不予处理情形:涉及婚外同居等违法关系时,法院可能驳回起诉。
三、建议
提前预防:
同居期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比例、收益分配及分手处理方式。
证据保存:
保留经营相关的所有单据、沟通记录;
避免使用个人账户处理店铺收支,设立共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