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这些要求缺乏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以下是具体分析:
关于财产分割
? 净身出户:在我国法律中,一般不存在“净身出户”的直接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等分割。除非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或者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支付20万: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明确的财产约定,例如你存在损害男方财产权益的行为,按照约定应当给予男方相应补偿,且补偿金额经合理计算为20万,那这种要求有一定合理性。若没有此类依据,仅是男方单方面提出的要求,则是不合理的。
关于精神损失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只有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形,男方要求精神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关于抚养权
法院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是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出发,结合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因素进行判断。一般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你有权利争取抚养权,而不是必须放弃。
你可以先尝试与男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