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包括上诉状和相关证据),仅通过电话提出上诉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具体建议如下:
1. 上诉期限: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裁定书10日内)必须向原审法院或成都中院提交书面材料,建议尽快准备。
2. 操作建议:
- 立即联系原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确认上诉材料要求
- 可先通过电话咨询上诉流程,但必须同步准备纸质上诉状
- 若时间紧张,建议通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或邮寄(保留邮寄凭证)
3. 特别提醒:青羊区法院近期推行电子诉讼服务,可通过"四川微法院"小程序在线提交上诉材料,但同样需要完整的上诉状和身份证明文件。
建议今天内先通过12368司法服务热线转接青羊区法院,确认判决是否生效及剩余上诉期,避免超期失权。如需帮助起草上诉状可补充说明案情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