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且开发商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房屋,这属于违约行为,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或者在符合法律条件下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及利息。同时,如果购房合同中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例如每日按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也可以主张相应的违约金。
其次,建议您先保存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宣传材料、延期通知(如有)等相关证据,并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明确要求其限期履行交付义务。若开发商置之不理或无法交付,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一是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或住建局投诉,督促其调查处理;二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在符合合同解除条件时主张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