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即房产由您丈夫婚前购买并支付首付,登记在他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最终将房产过户到您个人名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
一、婚前首付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认定
婚前首付部分:
由于房产是您丈夫婚前购买并支付的首付,这部分资金通常被视为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婚后房产过户到您名下,婚前首付部分的权益仍然属于您丈夫。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
婚后夫妻共同偿还的房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均等分割,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房产过户后的性质认定
过户到您个人名下:
虽然房产最终过户到您个人名下,但这并不改变其婚前首付部分属于您丈夫个人财产的性质。过户行为可能被视为对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的一种补偿或安排,但具体性质还需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如果双方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约定了房产过户后的归属和权益分配,则按照协议执行。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