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犯组织卖淫罪,37天检察院没逮捕且有悔罪表现的情况,判缓刑有一定可能性,但不能绝对确定。具体分析如下:
- 有利因素
- 未被逮捕:检察院37天未逮捕,可能是证据不充分、犯罪情节轻微或社会危害性小,侧面反映案件情况不是特别严重,有争取缓刑的空间。
- 未成年人身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量刑时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符合缓刑适用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的规定。
- 有悔罪表现:有悔罪表现是缓刑适用的重要条件之一,该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对争取缓刑有利。
- 不利因素
- 罪名性质:组织卖淫罪本身是较为严重的犯罪,一般量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基准刑较高,通常不符合缓刑适用的刑期条件。
- 获利情况:获利4万多可能反映出组织卖淫活动有一定规模或次数,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会对缓刑判决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