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检察院作出的不予起诉决定,当事人是有权提出申诉的。具体来说:1. 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2. 申诉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等。申诉书要写明具体理由,比如认为案件应当起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3. 需要注意的是,申诉的期限是7天,这个时间比较紧,建议尽快准备材料。如果超过期限,理论上就不能再申诉了。4. 上级检察院受理申诉后,会在1个月内作出复查决定,必要时可以延长半个月。建议您先仔细阅读不起诉决定书上载明的理由,然后有针对性地准备申诉材料。如果手头证据不足,可以想办法补充收集相关证据。如果需要帮助梳理申诉要点,也可以带着材料来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