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拆迁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拆迁补偿是基于夫妻共同房产或宅基地权益,那么拆迁房原则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要看当地拆迁政策和产权登记情况。关于您名下的商品房被前夫占据的问题,这涉及财产分割后的执行问题。如果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确认该房产归您所有,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前夫搬离。如果尚未诉讼,建议尽快收集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权属证明。实际操作建议:
1. 先整理婚姻期间所有房产的购买时间、出资证明、产权登记等材料
2. 对于拆迁房,需要查清拆迁补偿协议、安置政策等文件
3. 可先尝试与前夫协商,协商不成再考虑诉讼
4. 如果前夫拒不搬出您的商品房,可以报警或起诉排除妨碍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因为拆迁房的分割涉及比较复杂的地方政策和确权问题,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材料才能给出更准确的判断。您手头现有的房产证、拆迁协议等材料都可以先准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