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后转贷的合同效力问题,我结合实务经验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本身已经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以非法集资款项对外转贷签订的借款合同,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实务中法院的裁判思路通常是:
1. 如果出借人明知资金来源于非法集资仍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会被直接认定无效
2. 即使借款人不知情,但因合同标的物(资金)本身违法,合同效力也会受影响建议您:
1. 立即停止相关资金往来
2. 妥善保存原始凭证(借条、转账记录等)
3. 如果已经涉及纠纷,建议尽快寻求专业律师协助处理这类案件往往伴随刑事风险,建议谨慎对待。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分析,可以提供更多细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