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交警的责任认定可能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我来帮你分析几个关键点: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在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车辆应当减速慢行,让右方来车先行。你作为非机动车在第二车道正常行驶,左侧车辆超车时发生碰撞,对方很可能未尽到观察和避让义务。其次,非机动车在道路通行中本就享有一定的优先保护。即便认定你有部分责任,主要责任落在非机动车方身上也不太合理,除非你有明显违规行为(比如突然变道、逆行等)。建议你采取以下步骤:
1. 仔细核对事故认定书,看交警具体援引了哪条法规作为认定依据
2. 如果现场有监控或目击者,尽快固定证据
3. 对认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这类事故中责任划分需要结合具体路况、车速、碰撞位置等多方面因素判断。如果你能提供更详细的现场情况,我可以帮你进一步分析责任认定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