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需要明确您的劳动合同性质。虽然合同是按项目期限签订的,但您后续又继续工作了3个月,这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这种情况应当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于经济补偿方面,您可以主张以下权益:
1.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3年零3个月工龄应支付3.5个月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
2.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合同,还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
3. 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可要求额外一个月工资补偿建议您:
1. 先与公司协商补偿方案,保留好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
2.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注意仲裁时效是一年,建议尽快处理需要提醒的是,具体补偿金额还需要结合您的月工资标准来计算(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成功率是比较高的。您手头有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材料吗?如果有更多细节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