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属于典型的非接触性交通事故。我来帮您分析一下责任划分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以是否发生直接碰撞为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只要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都构成交通事故。从您描述来看,关键点在于:
1. 老人是正常行驶且速度较慢,这说明不存在超速或危险驾驶行为
2. 后方老太太摔倒的直接原因是方向动了,这需要进一步确认是老人突然变向还是正常行驶中的合理转向
3. 老太太带着两个孩子,可能存在注意力分散或操作不当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 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2. 查看事发路段是否有监控录像
3. 寻找目击证人证言
4. 检查电动车是否存在转向灯故障等问题从现有信息判断,如果老人确实是正常行驶且没有突然变道等过错行为,责任可能在后方老太太一方。但最终还是要以交警的现场勘查和调查结果为准。建议先保留好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如果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等交警出具责任认定后再协商处理。如果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