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未缴纳社保的经济补偿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规定,您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主要分两部分:
1. 补缴社保:公司必须为您补缴在职期间的全部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和个人应缴部分)。2. 经济补偿金:按您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月工资指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建议您:
1. 先与公司协商补缴社保,这是首要目标
2.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若想解除合同,注意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
4. 具体补偿金额需要结合您的工资水平和工龄计算需要提醒的是,实践中有些地区对补缴社保的追溯期有限制,建议尽快处理。如果需要更具体的计算,可以告诉我您的工作年限和月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