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理解您现在需要医疗救治但面临资金困难,而对方保险公司拒绝垫付。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我来帮您分析一下: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也就是说,医院不能因为您暂时没钱就拒绝治疗。关于保险垫付问题,如果事故责任明确是对方全责或主责,您可以:
1. 要求交警部门出具垫付通知书,强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目前是1.8万元)内垫付
2. 如果对方投保了商业三者险,也可以尝试协商垫付如果保险公司仍拒绝垫付,建议您:
1. 先接受治疗,保留所有医疗票据
2. 让家属尽快联系处理事故的交警
3. 治疗稳定后,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赔偿目前最紧要的是先确保得到治疗。如果医院坚持要收费,可以请交警介入协调。需要的话,您可以让家属联系我,我可以指导他们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