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在校内跳楼身亡的赔偿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学校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其是否存在管理过错。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学生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其自杀行为原则上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以下情况学校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1. 学校存在明显管理疏漏(如未及时制止已知的自杀倾向)
2. 校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3. 事发后未及时采取救助措施赔偿金额通常包括:
- 丧葬费(约当地职工6个月平均工资)
- 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
- 精神抚慰金(一般5-10万元)建议您先收集以下证据:
1. 学校管理是否存在过失的证据
2. 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3. 学校是否尽到及时救助义务这类案件建议先与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可考虑诉讼。由于个案差异较大,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