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基础证据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若遗失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子女情况证明:出生证、户口簿、收养证等。
二、感情破裂的证据
重婚或同居:
保证书、道歉书、承诺书等书面证据。
警方笔录、单位处理材料。
书信、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建议公证)。
拍照、录像等直接证据(注意合法性)。
证人证言(需出庭作证)。
家庭暴力或虐待:
悔过书、道歉书等书面证据。
报警记录、询问笔录、伤检报告。
医院的伤残、伤情病历、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
证人证言(需出庭作证)。
受伤照片、录像。
赌博、吸毒等恶习:
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需出庭作证)。
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教育材料。
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
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分居满两年:
租房协议、房东证明、同居人证明。
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需出庭作证)。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的暂住证。
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医院出具的禁止结婚疾病的诊断书。
精神病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草率结婚的当事人自述及知情人证言。
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