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工厂确实存在多处违法行为,您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首先,关于恶意开除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41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理由。如果领导是出于个人恩怨而非工作原因开除您,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解除通知、工作记录、证人证言等。其次,未缴纳社保是明显的违法行为。社会保险法第58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您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材料,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维权建议:
1. 先尝试与工厂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和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2. 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同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补缴社保注意仲裁时效是一年,建议尽快处理。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操作指导,可以带着材料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