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情况,我理解您的心情。根据《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您确实有权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从实务角度,建议您重点关注以下几个要点:
1. 时效问题:务必在60日内提交复议申请,建议尽早准备材料
2. 证据收集:医疗记录、伤情照片、目击证人信息等都要妥善保存
3. 申请文书:复议申请书要写明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可以附上新的证据材料需要提醒的是,行政复议机关会全面审查原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如果原处罚确实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或处罚过轻等情形,是有可能被变更或撤销的。建议您尽快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可以到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委托我们帮您起草专业的复议申请书。如果对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需要进一步协助的话,可以带着处罚决定书和相关证据来所里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