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未通知其他儿女,可能会产生侵犯祭奠权、影响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具体如下:
侵犯祭奠权: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未对祭奠权作出明文规定,但祭奠权可归类为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基于近亲属关系产生的对死者进行祭奠的权利。隐瞒老人去世消息,致使其他儿女无法见到逝者最后一面或参加葬礼等,违背民间殡葬善良习俗,造成其精神损害,侵犯了祭奠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权利人可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甚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影响遗产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若未通知其他儿女,可能导致其错过处理继承相关事宜的时机,影响继承权的行使。如果存在故意隐瞒并擅自处置遗产的情况,损害其他继承人利益,受损害的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遗产,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少分抚恤金等款项:抚恤金是向死者配偶、直系亲属和死者生前所抚养的人发放的具有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性质的金钱给付。若未通知其他儿女老人去世消息,还前往索要抚恤金等款项,法院可能会基于其行为有违传统伦理和民间风俗习惯,对华某子女造成了一定精神损害,在分割抚恤金时对其予以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