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理解您的情况。根据中国《物业管理条例》和《民法典》相关规定,业主确实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即使房屋空置也不例外。不过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首先,物业公司起诉业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他们需要证明已经履行了通知催缴义务,且欠费时间较长(通常超过6个月)。建议您先核实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催缴程序。其次,虽然空置房屋也需要缴纳物业费,但部分地区允许与物业协商适当减免(比如江苏规定可减免20-30%)。您可以查看当地是否有类似规定。建议您:
1. 先与物业公司协商,说明房屋空置情况,争取达成减免协议
2. 要求物业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和服务记录
3. 如果已经收到法院传票,建议尽快应诉或寻求调解如果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分期付款。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准备相关法律文书或代理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