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违反竞业协议的维权问题,我结合深圳地区的司法实践给您分析一下:首先需要确认几个关键点:1)竞业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包括是否约定了合理期限和地域范围;2)股东的具体违约行为是否明确;3)公司是否因此遭受实际损失。深圳法院一般会重点审查竞业限制的合理性。建议您先收集以下证据:股东在外经营同类业务的证明材料(如工商登记、宣传资料等)、竞业协议原件、公司因此遭受损失的初步证据(如客户流失证明等)。维权途径主要有三种:1)发律师函要求停止违约行为;2)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停止竞业并赔偿;3)如涉及竞业收入,可主张归入权。深圳地区这类案件的赔偿金额通常参考违约方获利或公司损失来确定。建议尽快采取行动,因为拖延可能导致损失扩大。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再考虑诉讼。需要的话,我们可以协助您拟定维权方案和准备证据材料。